在故宫拍裸照,物欲对文物的冒犯

发布时间:2015-06-02 13:13 来源:中国经济网 作者:编辑 浏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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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组在故宫博物院拍摄的裸照在网上流传,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。故宫方面昨日发布说明,表示事先对拍摄并不知情,工作人员发现后当场进行了制止,并指出相关行为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,更是对文物本身和文化遗产尊严的破坏,应当受到全社会的谴责。
资料图片
别妄称是艺术
在故宫拍裸照,妄称是艺术,是对艺术本身的亵渎。故宫是何地,我想大家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,他是中国古代权贵的象征,也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,故宫内重要的文物、雕刻、建筑等本就是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艺术形式。摄影师在此地拍裸照,并流传到国外,看上去似乎是古代艺术和现代“艺术”的完美结合,“美丽动人”、博人眼球。国外不知故宫含义的人,也许还真把它捧为“掌上宝”。
涉事人应先拉黑
将裸照上传网络,还将涉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“利用计算机信息网传播淫秽信息”的禁止性规定。是否会因此被认定为违法,则取决于专业的鉴定部门对所传播照片作出的鉴定结论,有必要通过鉴定对之是否为淫秽信息作出专业判断。而非以网友的尺度为标准,更不能以摄像师的“艺术水准”为标准。相关事件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公共话题,故宫博物馆和所在地执法部门有必要及时查清真相,作出正确、专业的法律判断,给公众一个交代。
不该让疑问满天飞
故宫以前的负面新闻很多,甚至安全方面也是让公众诟病,现在故宫出现拍裸照现象,应该以最快的速度向公众说清楚事实,这是故宫该有的态度和责任。当然,也需要相关部门及时介入,进行调查,给公众一个解释。故宫不是几个人的故宫,而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。故宫管理者不能总是摆出傲慢的姿态漠视公众的知情权。
物欲对文物的冒犯
在私密场合下进行拍摄,无论把这当作艺术还是一种情调,也与公众无涉。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拍摄,又发布在公共场合,就应遵循公共规范,不能随心所欲。故宫是重要旅游场所,人来人往,公然露点拍摄,涉嫌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不说,还可能引起过往游客不适,有碍风化。试想,如果有未成年人凑巧经过,这种行为是否会产生不良影响?所以,别说故宫不知情,即便是提前申请,想来故宫也不会允许其进入拍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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